缪博士的日常

收到某省通信管理局的回信,我直呼叫不醒装睡的人。

中国某信某分公司(下称:某信)违约限制我家庭宽带上行速率后,我独自通过诉讼方式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人民法院判令某信履约和退费。

同时,我在维权过程中了解到,某信制定"所谓名单",名单用户会被限制宽带速率。

于是,我向某信的上级监管机构,即某省通信管理局(下称:管局)发出《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》(下称:申请书)。

我在申请书中,阐明我向某信维权的基本事实,并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,告诉管局某信侵犯我合法权益的事实。

请求管局作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(下称:条例)的执权机构,应根据条例第三十条、三十八条、第四十条和第七十四条,履行法定职责,追究某信行政责任。相关条例如下:

2025年9月27日,我向管局寄出申请书,并在次日送达管局收发室。

2025年11月17日,我收到管局答复书。

答复书中:

可见,管局选择性的忽视某信的违规行为,其认知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相差畸大。

我感觉,我是在叫一个装睡的人,醒来干正事。

接下来,我或向管局的上级主管机构或辖区人民法院,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申请撤销管局对我的答复书,并督促管局按条例履行法定职责,追究某信行政责任。

各位小伙伴,怎么看待管局的答复书,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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